在建筑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与壮大,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受市场供需关系、商品混凝土自身成本等因素影响,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逐年递增,其中又以质量纠纷案件为典型代表。建设工程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而混凝土的质量是控制建设工程质量的核心要素,面对纷繁复杂的混凝土质量争议,厘清该等纠纷产生的原因、责任划分,对预防和解决该等纠纷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将从法律视角明晰混凝土质量纠纷的实质与解决途径,以期为混凝土质量纠纷争议解决提供帮助。
一、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的成因
使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可能是卖方(搅拌站、混凝土厂商)原因造成的,如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等环节控制不严;亦可能是混凝土本身无质量问题,但是由于买方(施工单位)浇筑、振捣、养护、现场试件管理、检验设备的方法等存在问题而造成。其原因构成主要以下形式:
(一)卖方原因
1. 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有些卖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厂商)会降低混凝土质量标准,或者使用残次伪劣原材料生产混凝土;
2. 混凝土配合比不合格。混凝土配合比不仅决定混凝土的质量,而且在需求差异化时,更能体现混凝土卖方的竞争力,但是一旦掌握不好或者出错则会导致建筑物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引起其他纠纷;
3. 混凝土外加剂不合格。混凝土外加剂可以改善和调节混凝土的性能,在实践中得到大量应用,但是现今市场上外加剂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若不仔细甄别,外加剂的选用、添加方法及适应性的错误都可能导致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或者引起其他纠纷;
4. 混凝土卖方技术人员现场跟踪不及时、不到位。通常对于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如超过200m3,卖方(搅拌站或者混凝土厂家)会派工程师去施工现场监督,以便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但是随着大体积混凝土客户的急剧增多,地区重点建设工程的剧增以及受卖方工程技术人员数量的限制,有些卖方(搅拌站或者混凝土厂家)有意或者无意忽视了这一点,这也为混凝土质量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重大隐患。
(二)买方原因
1. 买方(施工方)未按照工序施工(如浇筑时间、流程、部位、方法等),施工方对浇筑工序细节把握不到位极易导致混凝土的强度下降,从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2. 某些施工单位的工人在浇筑时为了方便,擅自向混凝土中加水浇筑,从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3. 浇筑完成后,后期的养护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也很大,尤其是在冬季,养护不到位将会影响混凝土的强度等;
4. 很多施工单位,尤其是较小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将自行搅拌的混凝土同商品混凝土一起使用,从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除以上原因外,天气异常、设计不合理等因素也会导致混凝土在验收时质量不合格。
二、混凝土质量的证据分析
在混凝土质量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举证工作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该类纠纷的关键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混凝土开盘鉴定表。该文书的内容主要记载了工程的名称及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要求坍落度、配合比编号、材料名称、每盘材料的比率、鉴定结果等。混凝土开盘鉴定表的制作流程是:施工单位向实验室提供混凝土申请单,实验室开具配料单,施工单位再将配料单发送搅拌站,搅拌站打出第一盘灰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就是所谓的开盘鉴定表。因此,混凝土开盘鉴定表在混凝土质量纠纷中是重要的证据。
2.试块及坍落度检测。按照规定,预拌混凝土交付验收后,在工程监理、生产单位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在混凝土浇注的工程部位随机取样并制作试块,经各方签字认可。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试块进行标准养护,试块应在监理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送至有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测,试块接收记录由三方共同会签。
预拌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坍落度损失,因此,在到达施工工地后,施工单位都会对坍落度进行检测。试块及坍落度检测是认定卖方混凝土质量的关键证据。
3. 工地现场施工日志。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清晰地记载混凝土养护过程,这是认定是否由于施工单位养护过错导致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