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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涉案称“不知情” 东莞证券IPO遇波折

发布于:2017年02月17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条例,公司非公开发行或将被迫终止,上述条例明文规定:“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将不得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资本运作。
2月15日, 锦龙股份 (***)一纸公告证实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一案被起诉。公司称于2017年2月14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发出的《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


该《告知书》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对本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已侦查终结,拟移送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日,公司收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出的《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该《告知书》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公司、杨志茂(公司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已经收到该院反贪污贿赂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 并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辩护人。

当天,受此利空消息影响,锦龙股份早盘股价大幅跳空低开,放量大跌。截至终盘,公司股票报收21.36元,跌幅高达7.89%。全天成交额也从前一交易日的1.57亿元激增至9.93亿元,放大逾五倍。

锦龙股份董事长蓝永强当天上午在电话中告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公司也是昨天才收到的通知,之前没有得到任何相关信息。诉讼事件与杨志茂事件有关。告知书明确了涉嫌行贿单位和责任人。今天一早,公司已委派律师飞赴南宁了解具体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该事件正好发生在东莞证券冲刺IPO的节骨眼上,这也让其能否顺利上市陡生悬念。锦龙股份累计持股东莞证券44.60%,仅次于东莞国资系,为其第二大股东。

锦龙股份涉案公司称不知情

“公司是昨天突然得知这个消息,现在还不知道案件任何情况。公司只是着手聘请了律师,准备辩护。”对此,锦龙股份副总经理、董秘张丹丹当天下午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是说。“说实话,这种案件有可能涉及非公开信息,不会公开审理。公司都无法了解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锦龙股份此前唯一曾披露过一个细节,去年6月,其公告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的辞职信。2016年6月,杨志茂先后辞去了锦龙股份董事 长和 东莞证券董事职务,不过其妻子朱凤廉目前仍为锦龙股份、东莞证券董事。

就在公司此次曝出涉单位行贿案背后,还有便是锦龙股份业绩亦大幅滑坡。

2017年1月17日,其发布业绩预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和参股公司东莞证券的证券业务在2016年度的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相比2015年度出现下降,因此公司相应的证券业务的经营收益和投资收益均出现下降。公司预计2016年全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约50%-70%,盈利区间为27400万元至45660万元。

不仅如此,此次事发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进程也进入了关键阶段。去年9月20日,锦龙股份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司拟募集资金7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64.575 亿元用于增资中山证券,剩余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

去年10月20日,公司再度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口头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对于公司此次涉案是否会打乱公司定增步伐的疑问,张丹丹回应称,“这个问题现在没有办法答复,因为,公司还不知道任何情况,不好作出评估。”

不过,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 国华 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条例,公司非公开发行或将被迫终止,上述条例明文规定:“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将不得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资本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