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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解读:赠与还是借款?丈夫向妻子索要借款

发布于:2019年06月07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南京离婚律师解读:赠与还是借款?丈夫向妻子索要借款。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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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45岁的张廷海()系某公司法人代表。2004621日,与21岁的俞小曼办理了结婚登记,同年7月底,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20054月初,张廷海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妻俞小曼归还自己6万美元借款。张廷海说,在2004620日,即结婚的前一天俞小曼亲笔给自己写了一张借条,事后原告多次催讨未成,故起诉到法院。

俞小曼辩称,当初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无债权债务。婚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俞小曼与张廷海结婚,张廷海保障俞小曼今后生活无忧,自愿赠与俞小曼6万美元,借条是离婚时张廷海逼迫自己写的。

张廷海则称“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的“双方无债务”是指夫妻间没有对外的债务,而不是指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法院认为俞小曼收取张廷海6万美元,双方没有异议。俞小曼认为该款项是为结婚而赠与的,借条是受威胁被逼所写,却未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另外,双方虽在离婚协议中表示无债权债务,但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却没有将借条取回,遂作出由俞小曼偿还借款的判决。判决由被告俞小曼返还原告张廷海6万美元。

南京离婚律师分析】

庭审中,俞小曼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出具借条,由此,俞小曼也只能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按照借条所载数额返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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