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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商注册代理记账餐饮证环评代办

发布于:2016年11月19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西安工商注册,代理记账,餐饮证环评代办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方式:*** ***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6号赛高国际小区2602室

西安工商注册,代理记账,餐饮证环评代办
联系人: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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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6号赛高国际小区2602室 


●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申请核准

(1)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企业因前两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2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不体现行业特征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内容主要来源:《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 哪些企业及企业集团可以在名称冠以“陕西”或者“陕西省”字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设立企业或新设立企业,可冠省名: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

(2)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政府或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农林牧渔类企业、经济鉴证类企业;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类社会中介机构;中央企业直接投资设立或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出资额占50%以上的企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近三年中一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持有驰(著)名商标;经国家或者省有关部门鉴定,开发的新产品属填补国内或者省内空白;省政府批准设立;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省政府另有规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公司,可冠省名: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6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的。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使用“陕西”字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的;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名称的。

6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西安众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是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公司个体注册、餐饮环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卫生许可证、门头备案和消防等资质的办理。我们的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6号赛高国际小区B座2602室,欢迎您前来考察。详情咨询可以加***>yaya514651410,也可以拨打众博财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