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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件扫描件传真件证据效力昌平东小口地区律师说法​

发布于:2016年06月23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合同原件扫描件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合同原件证明效力最高。本文中昌平东小口地区律师简要说明合同原件、扫描件、传真件的证据效力。
合同原件扫描件传真件证据效力昌平东小口地区律师说法
合同原件扫描件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合同原件证明效力最高。本文中简要说明合同原件、扫描件、传真件的证据效力。
1、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2、电话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3、: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
总之,证明力最强的是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同时为了使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