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北京律师事务所昌平律师,昌平律师事务所,北京昌平区律师,北京昌平区律师所,昌平律师咨询,昌平律师收费,昌平律师电话

联系资料

北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10-*******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王海洋
移动电话:
1365*******
电子邮箱:
暂无

最新信息

查看更多>

昌平债权实现纠纷律师多个保证人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问题​

发布于:2016年06月14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昌平债权实现纠纷律师当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时候,往往存在着保证责任承担及保证期间问题,下文中昌平债权实现纠纷律师为您细细解说。
昌平债权实现纠纷律师多个保证人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问题
昌平债权实现纠纷律师当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时候,往往存在着保证责任承担及保证期间问题,下文中昌平债权实现纠纷律师为您细细解说。
1、不管多个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时间先后、主观意思是否联络,只要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均构成连带共同保证,各保证人对保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2、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一人或者数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不受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主张过保证责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