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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索赔纠纷律师消费者宾馆洗澡时摔伤宾馆赔偿责任承担比例问题探析​

发布于:2016年06月14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酒店作为公共单位,对于其经营场所有控制力,能预见可能的危险和损害,并有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损害发生,依法应承担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消费者出现宾馆洗澡时摔伤情况的,宾馆责任承担比例问题该如何确定呢?
昌平索赔纠纷律师消费者宾馆洗澡时摔伤宾馆赔偿责任承担比例问题探析
酒店作为公共单位,对于其经营场所有控制力,能预见可能的危险和损害,并有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损害发生,依法应承担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消费者出现宾馆洗澡时摔伤情况的,宾馆责任承担比例问题该如何确定呢?探析如下。
1、关于消费者宾馆洗澡时摔伤宾馆责任承担比例问题的相关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消费者宾馆洗澡时摔伤宾馆责任承担比例问题遵循过错原则
消费者宾馆洗澡时摔伤宾馆责任承担比例问题遵循过错原则,行为人如已尽相当注意,可不必负责。但是,未尽合理限度安全保障义务,宾馆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一定责任。通常会综合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宾馆赔偿责任承担比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