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昌平律师事务所昌平律师事务所-昌平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10-59519821

联系资料

昌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10-*******
传真号码:
010-*******
联 系 人:
王海洋
移动电话:
1365*******
电子邮箱:
***1898308@qq.com***

名誉权纠纷举证问题昌平侵权律师

发布于:2016年06月06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法律对个人的名誉权是加以保护的,如果个人名誉毁损受到损失的,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但是需要举证证明。昌平侵权律师就名誉权纠纷举证问题详细说明如下。
名誉权纠纷举证问题
法律对个人的名誉权是加以保护的,如果个人名誉毁损受到损失的,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但是需要举证证明。就名誉权纠纷举证问题详细说明如下。
一、侵权事实确实存在的证据
1、被告侮辱诽谤原告,如果以文字或者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的载体。比如说,有侮辱性语言或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等。
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者有关证明材料。
3、文章内容涉及到相关的事实真相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学历证明等。
4、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的证据。
二、侵权后果的有关证据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如单位处分等。
2、造成精神损失的,提供相应的证据。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