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深圳市宏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fuhai31.comISO9000,ISO9001,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咨询,认证公司

联系资料

深圳市宏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fuhai31.com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深圳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755*******
传真号码:
0755*******
联 系 人:
李小姐
移动电话:
1372*******
电子邮箱:
***736248@qq.com***

青岛人身伤害哪家律师事务所比较好一些?

发布于:2013年04月24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五年,是青岛市司法局直属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岛城所拥有服务商务人士和个私民商事务两大服务体系。岛城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苦业、敬业、乐业”的企业理念,致力于建设“强而精”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秉承“真诚、高效、专业”的服务理念

未获审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责任在谁?


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  张现辉


 案例:小张去年6月份与一家售楼公司签订了购房认定书,并交纳了15万元的房款,售楼公司说等交房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10月份,售楼公司突然打电话说,现在审批方面出了问题,盖不了了,让小张拿回已经交纳的房款。小张很生气,因为小张很喜欢那个楼盘,而且现在周围的房价已经涨了好几百了,再买其它的,就得多支付几万块钱。当时签认购书时,售楼公司说,一切手续都已办妥,就等着图纸出来后开工。小张去找售楼公司理论,售楼公司却说,审批不下来并非他们的错,再说双方还没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请问:因售楼公司隐瞒审批问题,致使小张将来购房可能遭受的潜在损失,售楼公司是否该承担责任?


分析:售楼公司应当承担小张因此遭受的损失。售楼公司未告知建设工程还没有办理审手续,使小张承担了不该有的风险,最终导致未能签订合同,属于典型的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是因缔约过程中当事人—方或双方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时,在合同尚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下,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先合同义务,是随着缔约人双方因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而不是合同有效成立所产生的给付义务。缔约人违反这些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就是缔约上过失责任。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律师认为,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即缔约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缔约相对人的缔约过失行为致使合同不成立、虽然成立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所造成的损失。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应当使当事人恢复到未订立合同之前的良好状态,从而体现对当事人的救济。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与现有状态之间的差距,就是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必须是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必须是基于信赖关系而产生的损失。而且,对于该信赖利益的赔偿,应当以履行利益为限度。

  当然,因一方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时,受损害方有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的义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但因其防止损害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则应当由缔约过失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