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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学专业词源来源追朔概况简述

发布于:2015年03月14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据北京众安康中医培训学校的老师介绍说:自考一年快速取证法学专业,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据北京众安康中医培训学校的老师介绍说:,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北京众安康中医培训学校的老师认为:所谓法学,顾名思义,就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北京众安康中医培训学校的老师强调:“法学”这一用语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 ,在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共和国时代就已经出现,该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古罗马法学家曾给“法学”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西语语种,都是在Jurisprudentia的基础上,发展出各自指称“法学”的词汇,并且其内容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

北京众安康中医培训学校的老师指出:关于法律问题的学问,在中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者“刑名之学”。据考证,虽然“律学”一词的正式出现,是在魏明帝时国家设立“律博士”以后,但是,自汉代开始就有了“律学”这门学问,主要是对现行律例进行注释。中国古代“法学”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代,然而,那时所用的“法学”一词,其含义仍接近于“律学”。中国古代的“法学”一词与来自近现代西方的“法学”概念有着很大区别。

北京众安康中医培训学校的老师要求: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最早由日本输入。日本法学家津田真道于1868年首次用来对应翻译英文Jurisprudence,Science of Law以及德文 Rechtswissenschaft等词汇并对之作了详细说明,该词于“戊戌变法”运动前后传入中国。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众安康中医培训学校自2010726日成立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学校领导班子高瞻远瞩、锐意进取,带领全体师生员工团结奋进、拼搏创新,学校各项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学校于2010年被评为“中国骨伤颈腰椎临床教学科研基地”。

   温馨提示:通过上文当中对于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自考一年快速取证法学专业应该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众所周知,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业余人士和普通老百姓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可以电话咨询:***,也可以到北京众安康中医培训学校网站上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