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儒顾问】产品合格≠ISO认证清港个体户因虚假标注受处罚
在产品的包装盒上印上“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检验”,而实际上并未通过任何ISO质量体系认证。7月26日,清港一家个体工商户因对产品质量做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受到了县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县工商局在对清港袁家村一家生产阀门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车间里堆放的铜球阀产品包装盒上标注着“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检验”,但当执法人员向老板索要相关证明文件时,老板却只能拿出一份“浙江省阀门水暖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称自己的产品已被检验合格,也就能标注通过ISO检验字样。
这样“张冠李戴”的解释,着实让执法人员哭笑不得。据了解,ISO9000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旨在证明企业具有良好的现代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其中的ISO9002标准则是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
因此,“浙江省阀门水暖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这份检验报告和ISO认证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最后,县工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进行处罚。
在此,县工商部门提醒,在产品上标注ISO认证字样必须要先通过相关法定机构的认证,不能为图时髦就胡乱标注,否则将构成违法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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