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树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自贡市教育局从行风监督员的构成、任期、职权等方面完善了行风监督员制度。
教育行风监督员在人大、政协、老教育工作者等人士中聘请,任期为3年。教育行风监督员具有调查权、评议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和质询权,对教育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征订教辅材料、教师职称评定、学校干部任免、教师调动、财务管理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反映,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或久拖不决的问题。
教育行风监督员可广泛接触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采取明察暗访、集体座谈、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掌握实情,分析现状,找准教育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教育行风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该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行风监督员行使职能、开展工作,要主动、自觉、真诚的接受监督和检查,确保教育行风监督工作正常开展。对教育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予以办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并主动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整改情况。
该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召开教育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了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