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三控制,规范学校项目工程建设,全力打造阳光、德政工程。日前,古蔺县51名中小学校长与县教育签订了《古蔺县学校基础建设项目承诺书》,作出五大承诺,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校长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切实加强施工各环节及工序的监管,严把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材料质量关,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建设任务。杜绝以加快建设为借口,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精心组织工人施工,全面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把学校校舍建成牢固、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建筑,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是严格落实“质量问责制”,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完工有管护”,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细化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四是学校项目建设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督办,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工期倒排制度,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建设任务。未按照工期完成的,相应项目年终目标分值为0。
五是切实抓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凡是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切实落实甲乙双方的廉政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