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丧父母亲改嫁,双方父母争夺小孩抚养权,小孩母亲放弃抚养权该如何判?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对于离婚案件中的、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离婚小孩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咨询热线:***
【案情】
刘老夫妇的独生子因病突发,不治身亡,留下不满5岁的儿子刘强志。刘老夫妇的儿媳张慧有了男朋友并准备改嫁时,张慧男友拒绝接受刘强志。张慧就把刘强志接回娘家交给自己父母抚养,刘老夫妇知道后,执意要抚养刘强志,但是张慧父母坚持要求抚养刘强志。刘老夫妇与张慧父母双方多次协商,但还是争执不下。于是,2011年9月,刘老夫妇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对刘强志的抚养权。法庭经过审理,另查明刘老汉是退休工程师,每月退休金3500元,他的老伴才50岁;张慧父母也有能力抚养刘强志。两者的经济情况不相上下,对刘强志也都备爱有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强志由刘老夫妇抚养。
【南京婚姻律师点评】
对5岁刘强志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在配偶一方死亡时,未成年子女应由生存的另一方抚养。故儿子应由张慧抚养。但是张慧改嫁,而张慧的男友又不接受刘强志,张慧把刘强志送给她的父母抚养,这意味着张慧默示放弃了对刘强志的抚养权。抚养权是可以放弃,但其法定义务还是得履行。这时候刘强志的祖母和外祖母都有权利抚养刘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