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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索赔需要证据提醒注意

发布于:2017年10月17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离婚子女抚养权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索赔需要证据提醒注意,南京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子女抚养费,南京离婚子女抚费,我们以专业化、专家化、品牌化为法律服务特色,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婚姻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方案。

    据南京婚姻律师网2013年6月30日22:19最新消息: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索赔需要证据提醒注意,南京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子女抚养费,南京离婚子女抚费,我们以专业化、专家化、品牌化为法律服务特色,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婚姻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方案。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损害,导致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由对方配偶向其所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的用于维持生活的费用。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根据2003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致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是,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颁布后,法律没有再明文规定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就目前而言,被扶养人生活费究竟如何计算,有待于司法解释的出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如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金额根据被扶养人年龄不同扶养年限会有所差别,其公式具体有四种情况:
被扶养人不满18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伤残赔偿指数。
被抚养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指数
被抚养人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伤残赔偿指数。
注意:以上公式中,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