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区域联防联控,()根据中央部署,2014年初,建立了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共同参与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按照“协商统筹、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协作工作原则,共同制定了协作机制工作章程,建立了会议协商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共享联动机制、科技协作机制、跟踪评估机制。
为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及国家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规划,各成员单位结合区域实际,在三省一市行动计划和协商共识的基础上,聚焦共同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整合资源、强化合力、联防联控,研究制定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加快落实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推动区域空气质量共同改善。一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二是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三是统筹区域交通发展,防治机动车船污染;四是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协同减排;五是强化政策引逼,加强科技支撑;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协作机制启动近一年来,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和对长三角率先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加快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区域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协作机制,有力推进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协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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