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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掌握新《广告法》

发布于:2017年09月20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如何掌握新《广告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广告市场-墙体喷绘广告才能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日前,修订版的《广告法》正式通过审议,已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从而对广告界、墙体喷绘膜广告、传媒业以至于我国经济产生新的营销。下面我们听听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丁俊杰对新出台的《广告法》关于墙体广告的看法。

如何掌握新《广告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广告市场-才能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日前,修订版的《广告法》正式通过审议,已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从而对广告界、、传媒业以至于我国经济产生新的营销。下面我们听听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丁俊杰对新出台的《广告法》关于的看法。

   丁俊杰认为,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在经济层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广告的拉动作用。“微观方面来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所有做得好的行业、做大做强的企业,很大程度上是善用广告、用好了广告,没落的企业很多是误用了广告。”

   新媒体崛起之下,广告界跟所有行业都面临着同样的现象,即被唱衰。但事实上,对于广告的积极利用还不够充分,是时候重新审视广告的价值了。

   消费是拉动我们国家经济的一大马车,广告对消费的引导作用不可忽视。“一方面引导人们从少量消费到适量消费,另一方面,从物质消费向心理和物质消费兼具方向引导。人们对漂亮、品格、样式的要求提高了。广告的出现促使人们从被动训导型消费走向主动寻找型消费。”丁俊杰对《中国广播影视》记者说。

   新法惩治不良现象、完善我国广告体系,给广告业释放出更多空间。

   “广告体系是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如果对广告的认识被扭曲,广告体系不完整,那么市场体系也是不完整的。我们国家不是广告很多很滥才需要被节制,而是存在一些价值判断上的扭曲——受虚假广告等不良现象影响,一些消费者把广告等同于虚假。”

    丁俊杰表示,我国的广告业释放的空间与我国第二大经济体的规模还不匹配,其发展在价值判断、体量数量上与我国经济的发展还有距离。“广告的不良现象应该管,我们更要考虑广告怎样发展好才能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

新法对虚假广告定性条件更加细化

对于虚假广告,修订版的《广告法》有了更多的法治内容。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里律师专门从事广告法务工作,对比新旧两部《广告法》,他分析道:“新广告法对虚假广告作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包括对产品的产地、性能、功能,特别是对销售的状况、曾经获得的荣誉、科研成果、调查资料都有了明确的列举。如果这些方面存在虚假的情况,都属于虚假广告。”

新法对虚假广告定性的细化,显示了全国人大对消费者投诉最多的虚假广告的重视。

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作为代言人

    有研究称,婴儿出现在广告中是吸引观众眼球的法宝。在国内,近两年亲子节目捧红了不少童星,未成年人代言也是广告商追捧的。而修订版的《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马里表示:“代言人在新法中有几块,包括明星代言、未成年人代言的问题。未成年人本身不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民事责任的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清晰的判断。明星的孩子或者童星有很大推广性、可信性,但是他的年龄所作出的判断不合乎法律要求。因此,找未成年人作代言宣传一个产品的好与坏并不具有可信性。我个人认为,新法对未成年人代言作出规范,也是出于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角度来考虑的。”

    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广告的代言人出现,那么未成年人不作为代言人出现在广告中是否可行呢?

    丁俊杰说:“儿童作为演员、道具、消费者角色出现在广告中与法律并不违背。但是代言人是以自己的身份向公众推荐,代产品说话,代企业说话。代言人身上承担了更多社会责任,未成年人不合适作为代言人。”

    所有的广告都是为了宣传一个品牌,帮助其更好地推向市场,都存在经济效益驱动。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丁俊杰认为,广告也存在“附功能”。

   “广告除了推销商品,还存在美的、向善的、哲理的东西,不能简单归结为就是卖东西。广告也可以为少年儿童提供积极的引导,传播正面良好的形象,甚至教育意义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