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南京离婚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离婚官司律师,南京涉外离婚,专业的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欢迎前来洽谈!

联系资料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
所在地区:
江苏省 南京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25-*******
传真号码:
025-*******
联 系 人:
汤圣泉律师
移动电话:
1891*******
电子邮箱:
***gsq213@163.com***

南京婚姻律师:遗嘱写有不传女,虽不提倡但有效

发布于:2018年09月27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南京婚姻律师:遗嘱写有不传女,虽不提倡但有效。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遗嘱写有不传女,虽不提倡但有效。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沈大爷有一儿一女,但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沈大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写明,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儿子,一点不留给女儿。沈大爷去世后,在遗产分配时儿子和女儿产生分歧。女儿认为父亲的遗嘱侵害了妇女权益,是违法的,因此没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如何看待沈大爷的遗嘱效力呢?

南京婚姻律师解读】

在我国,旧的传统观念是遗产传男不传女,包括一些祖传秘方、祖传诀窍等,在一些农村甚至城镇,至今仍有此陋习。从思想观念上看,遗产传男不传女是错误的,其做法是国家不提倡的。但这不等于沈大爷的遗嘱就违法,就没有效力,不能执行。因为沈大爷的遗嘱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他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遗产,虽然国家不提倡这样的行为,但也不能因此就认定遗嘱无效。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专业的、离婚法律咨询、涉外离婚、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打造高端婚姻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努力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

咨询热线:***

***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