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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姻法律咨询:打工妹被拐卖,并被强迫同居一年逃回

发布于:2018年09月28日 来源:www.szfuhai.com
[摘要]南京婚姻法律咨询:打工妹被拐卖,并被强迫同居一年逃回。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打工妹被拐卖,并被强迫同居一年逃回。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200910月份某地的人才市场有一次大型招聘活动,19岁的丁燕向一家制衣应聘会计。第二天,丁燕就收到面试的通知,面试的有厂长王虎,主任刘广田和采购科长李韬。三天后就通知丁燕上班,先试用1个月,试用期工资850元。丁燕喜出望外,接到上班通知就准备第二天上班去。晚上,丁燕接到厂长王虎的电话,告诉她厂里急需一批面料,要她明天一早到火车站采购科长李韬一起去内蒙某地采购。为了给领导留下好的印象,丁燕毫不迟疑地答应了。

经过几天颠簸,丁燕李韬来到内蒙某地,李韬丁燕安置在一家小旅店后就出去了。到晚上,丁燕等听到李韬敲门,起来开门时,被几个男子按倒套进大口袋,扔在一辆车上。丁燕李韬5万元的高价卖给庞家,庞家很庆幸买到了这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姑娘,为此还大宴宾客为两人举行“婚礼”。尽管丁燕以各种方式反抗和企图逃跑,除了换来拳打脚踢之外没有任何成效监禁似的同居生活持续了1年,直到丁燕怀孕并生下一名男婴,庞家才放松了对丁燕的监管。终于在一天晚上,丁燕找到机会并成功地逃走。逃回故乡以后,丁燕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王虎李韬等绳之以法。同时,丁燕还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自己被拐卖后与庞家儿子形成的婚姻关系。

【评析】

丁燕庞某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构成婚姻关系,丁燕逃回后已经自行解除。丁燕庞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尚不成立,自然也不可能形成无效婚姻或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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