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血亲的男女相恋,达到婚龄后登记结婚。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王菊的儿子王虎与王菊大姐的孙女李枚同岁,王虎与李枚经常在一起玩耍,而且在学校里也是同班的同学。虽然王虎名义上是李枚的长辈,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有考上大学,于是相约一起到外地打工。过年回家的时候,两人就分别向父母提出要与对方结婚。双方的父母都极力地反对,认为长辈与晚辈之间不能通婚,由于王虎与李枚没有到法定婚龄而暂时作罢。达到法定婚龄后两人再次提出结婚,并到村委会开出了婚姻状况证明,随即亲自到乡政府申请结婚登记。
【解读】
这是一起具有血亲关系的男女结婚的案例,王虎与李枚是旁系血亲,从法律上计算可知,两边代数不同,取代数较大的,即王虎与李枚是四代的旁系血亲。现行婚姻法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王虎与李枚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畴,因此民政部门可以予以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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