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儿子夫妻两超计划生育,被发现后处以罚款。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孟超与赵妍是某中外合资企业的技术干部,结婚后生有一女,发育正常,现年4岁。夫妻二人想再生个男孩以便“传宗接代”。2001年8月,赵妍再次怀孕,经检查确系男孩,决心超计划生育。2002年1月,因胎儿发育,赵妍恐暴露怀孕事实,又请向明开出了“患肝炎”休息三个月的病假证明,便回乡下父母处“休息”,同年4月生一男孩,放在乡下抚养。
区计生行政部门调查属实后,经查明2001年孟超每月收入2300元,赵妍每月收入1800元,夫妻全年收入49200元,决定对孟超夫妻按双方实际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164000元。所在单位决定给予孟超撤销技术科长职务,赵妍撤销技术员职称,降职为工人。
对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孟超夫妻认为罚款246000元太多,属乱罚款,提出行政复议。经市计生委行政复议,认为区计生委的征收数额符合法律规定,决定维持原决定。
【评析】
超计划生育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2001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超计划、无计划生育子女者,废除了罚款制度,改为统一标准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其次,超计划生育子女应当受到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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